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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「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新制年資退撫給與撥付作業要點」(原名稱: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撥付新制年資退撫給與作業要點,以下簡稱本要點)修正規定、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,並自民國112年4月30日施行。

  • 發布單位:縣立桂林國小
  • 聯絡人:陳宜采
  • 聯絡資訊:5901048

一、依據雲林縣政府112年5月4日府人給一字第1123108638號函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(下稱該局)112年5月2日台管業一字第1121718061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配合該局自112年4月30日改制,並考量基金實務運作需要,爰修正本要點相關規定及其附件。

三、本要點修正規定、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均登載於該局網站「資訊專區/政府公開資訊/法規彙編及法規動態」(網址http://www.fund.gov.tw),請自行下載運用。